强盗逻辑

大家先看这样一则新闻:
ATM机吐出“练功券” 储户以为是新版钱

看完后大家是不是觉的很和谐?“银行的两位工作人员很快赶来。仔细核实后,他们为老人更换了100元钱,并向老人道了歉。”ATM里都能吐出练功用的纸, 那吐出假钱也就不足为怪了,这就是我们银行口口声称的“ATM具有印钞功能,绝对是不会吐出假币的”,确实你们的机器很先进,我们存钱的时候,只要有一点 污损褶皱,就会毫不留情的吐出来,胳膊肘永远不会往外拐。回头再一想,银行这样做算不算欺诈呢?或许应该判银行“无期”。

柜员机取出假钱--->银行无责
网上银行被盗--->储户责任
柜员机出现故障少给钱--->用户负责
柜员机出现故障多给钱--->用户盗窃,被判无期
银行多给了钱--->储户义务归还
银行少给了钱--->离开柜台概不负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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